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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青黄综法罚字[2023]第202305217号 | |
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| 单位名称 | 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|
注册号 | 370284018022850 | |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 姓名 |
祝鹏飞 | |
违法行为类型 | 未经批准,非法占用土地 | |
行政处罚内容 | 1、没收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在530平方米其他林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;2、对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按照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,计人民币76725元;非法占用其他林地按照每平方米25元处以罚款,人民币13250元。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89975元。 |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 区综合执法局 |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 2023年09月28日 |
行政处罚决定书 | |||||||||
区综合执法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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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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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青黄综法罚字[2023]第20230521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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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没收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在530平方米其他林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;2、对青岛临港工程代理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按照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,计人民币76725元;非法占用其他林地按照每平方米25元处以罚款,人民币13250元。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89975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