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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 政 处 罚 信 息 详 情   

当事人:青岛丽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           注册号:370211231516711
详情摘要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开消行罚决字〔2024〕第0201号
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青岛丽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注册号 370211231516711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
姓名
贾子华
违法行为类型 青岛丽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“光谷软件园10-2号楼”项目楼顶北侧室内消火栓栓头损坏,且无法当场改正。
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开发区消防大队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09日
行政处罚决定书

开发区消防大队

行政处罚决定书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青开消行罚决字〔2024〕第0201号

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:

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